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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1996年12月毕业于湖南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2011年8月,参加点睛政法网络学堂举办的刑事辩护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2012年3月,参加参加点睛政法网络学堂举办的企业并购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 工作经历:1999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一次性获得通过。先后在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常德市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执业,2006年至2017年在湖南万昌律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至今在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执业。 业务领域:从事专职律师以来,主攻民商法,尤以建设工程、公司(项目)并购、破产等专业为重,兼修刑事辩护。 |
个人荣誉: 2013年1月,中共常德市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常德市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评为2012年度先进个人。2013年7月,被中共武陵区委政法委聘请为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执业业绩:
建设工程:1、湖南省朝辉建设开发有限诉四川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从2010年鼎盛公司起诉索赔数百万元开始,刘清国律师作为朝辉公司的代理人,历经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上诉,申请再审等,至2016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鼎盛公司的再审申请。按生效判决,判令鼎盛公司支付朝辉公司工程款700多万元及利息,并退还朝辉公司保证金,同时驳回朝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2015年,杭州神木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与湖南上水低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装修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常德仲裁委员会裁决杭州神木公司支付湖南上水公司工程质量问题修复款40多万元。代理杭州神木公司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了常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公司并购及破产业务:
1、2010年,成功进行对原湖南蓝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并购。
2、2016年,参与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作为债务人湘源公司的律师,主笔起草湘源公司的重整计划,并获债权人大会高票通过。目前已执行完毕。
3、分别作为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的代理人,参与常德恒威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南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德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金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瀚假日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南省冷水滩先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或项目的破产案件。 刑事辩护:
1、2014年,刘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百二十万元;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后,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百二十万元(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45ca358fa9644bdeb3243069787dfdc4)。
2、2016年,因刘XX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一审被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时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依法改判刘XX死缓(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a153fa6931624753a16ca9cf007d3cef)。
3、2016年,付XX诈骗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通过二审辩护,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266f8d3e131249cd97d5fb4e7c1cb3af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266f8d3e131249cd97d5fb4e7c1cb3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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